 |
本文相关内容 |
 |
|
|
|
专“黑”他人上网号和密码 大学黑客被判刑
|
| 添加记录:
网络应用
类别:
网络应用
发布日期:
2006.09.20
|
通过隐蔽的技术手段获取他人的上网账号和密码的人通常被称为“黑客”,“黑号”则是他们的战利品。但是,“黑”别人的上网号也将构成盗窃罪,日前,一名大学生“黑客”就因此被批准逮捕。 =版权所有 软件 下载 学院 版权所有 大三学生贾某是位网络高手,整日沉迷于网络中不能自拔。每月高额的上网费使他的经济状况有些捉襟见肘。于是,他打起了“黑号”的主意。2000年6月,贾某利用从网上下载的黑客软件,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北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他又以同样的手段肆无忌惮地盗取互联网上数十家单位的上网账号和密码。他甚至还在网上以每三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这些“黑号”,并从中获利5000元。上网费用的异常激增引起了上文提到的北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警觉,他们向公安部门报了案。2001年2月,贾某被警方抓获。至此,贾某的行为已给该公司造成了高达16万元的经济损失。经检察院审查,贾某以盗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出处:http://www.8s8s.net)
|
上一篇:专业作图的电脑什么样的配置比较好? 下一篇:专家,问您个问题:为什么我的瑞星个人防火墙2006下载版老受到2003蠕虫王的攻击?
|
|
|
 |
电脑常识文选风云榜 |
 |
|